昆山中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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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专项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50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对邮储银行按照2015年国家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定向购买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专项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