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昆山中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机:0512-57256556转8001

业务咨询:13912672795(陈先生)、15962611811(崔先生)

技术咨询:0512-57256556转8003

传真:0512-57256336

网址:www.kszycpa.cn

地址:昆山市春旭路168号 帝宝金融大厦601~603

备案号:苏ICP备18042022号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新闻资讯 >> 财经新闻

国税总局明确《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生效执行相关事项

发布日期:2016-01-27 作者: 点击:

2016年1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号,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将于2016年2月1日对我国生效,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公约》适用于根据我国法律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烟叶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契税。

我国税务机关现阶段与《公约》其他缔约方之间开展征管协助的形式为情报交换,有关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的通知》规定执行。


本文网址:

相关标签:昆山审计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