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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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文资〔2015〕1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央文化企业在开展财务决算工作中应做好户数清理、资产清查工作,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规范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的计量与核算,足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资产重分类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或转回等手段人为调节利润。
《通知》提出,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企业按照内部核准程序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后,应当在年度财务决算中由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形成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报告和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随财务决算报财政部文资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