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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及考试办法出炉

发布日期:2015-11-09 作者: 点击:

昆山会计

2015年11月2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暂行规定》明确,人社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负责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具体承担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评价与管理工作。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实施办法》明确,税务师资格考试设置《税法(一)》、  《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经济、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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