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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发布

发布日期:2015-09-23 作者: 点击:

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保障金。

根据《办法》,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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