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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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指导意见》在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方面提出六项政策措施:
一是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三是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
四是相关政府部门要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五是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
六是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
《指导意见》对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提出了八点要求:
一是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
二是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三是健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
四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消费者教育、合同条款、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五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从业机构切实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六是要求从业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履行反洗钱义务,并协助公安和司法机关防范和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
七是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
八是规定了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