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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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科技部根据《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要求,经对2014年度608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北京奥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等28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享受2014年度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为重点扶持和培养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推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联合出台了《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明确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简称“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同时文件还明确,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还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