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01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表了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为《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所作的序言,明确指出“推进征管规范化,促进税收现代化”。
王军指出,2014年国税总局制定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赢得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2015年国税总局在将纳税服务规范升级为2.0版的同时,制定了《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并于5月1日起试行,以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对11大类152小类612个具体税收征管事项的操作标准、处理流程、办理时限以及1087张表证单书等税收征管基础性和事务性工作进行了规范,涉及税收政策法规与规范性文件1125份,形成了税收征管业务的基本体系架构,并实现了三个涵盖、三个规范、三个对接。
王军明确,推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将通过规范税务人,给纳税人带来新的纳税体验:
一是,税务人按规范明确的事项,严格依法依规行政,让纳税人体验更稳定的办税预期。
二是,税务人按规范要求的时限,快速响应和及时办理涉税业务,让纳税人体验更快捷的办税过程。
三是,税务人按规范统一的标准,开展税收管理服务,让纳税人体验更公平的办税结果。
四是,税务人按规范设定的环节,利用信息技术,将需要纳税人跑多次的事项简化为即办事项,简并优化相关涉税文书资料,让纳税人体验更经济的办税成本。
同时,王军对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提出要求,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培训辅导,扎扎实实推进并以此为契机,在税收征管改革上不断迈出新的实质性步伐。广大税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规范精髓,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循规范要求,通过规范税务人更好服务纳税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