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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IEE:继续维持营业税的地方主体税地位

发布日期:2015-04-01 作者: 点击:

     在3月28日的“深化税制体制改革高层研讨会”上,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CCIEE)财税体制改革课题组发布名为《深化改革、构建公平正义现代财税体制》的研究报告,对如何改革、完善各大类地方税种,提出初步政策建议。

     报告认为,关于商品劳务税,有三种思路。一是营业税思路,对于目前尚未实行营改增的大部分营业税项目继续征收营业税,暂时保留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征格局,继续维持营业税的地方主体税地位。第二种思路是销售税思路。取消零售环节增值税,整合现行消费税等其他税种,创设零售销售税。第三种是消费税思路。通过适当扩大征税范围,调整税率和征税环节等方式,由生产环节征收转向消费环节征收,将现行消费税改造成地方税主体税种。

     报告认为,营业税为上策,销售税为中策,消费税为下策。如果继续选择营业税或创设销售税的思路,就可以将营业税或销售税,加上房地产税分别作为省(区)、县(市)两级的主体税种。如果选择不含烟、酒、油三项的消费税改革思路,就应当将消费税、所得税和房地产税作为省(区)、县(市)两级的主体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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