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交所发布的公开信息,今年以来,上交所已经对9家公司作出了“监管关注”的决定。
这些公司之所以被予以“监管关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二是违反了《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述9家公司中,均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的行为存在,但是,每家公司的违规行为又不尽相同。
其一是以新闻发布代替信息披露。
如湖南的一家上市公司,2014年11月,公司相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旗下从事P2P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银湖网2015年计划成交额100亿元、拟开发500家O2O网点等,但公司事后确认银湖网2015年经营目标及开发网点数尚未确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其二是违反相关承诺。
如内蒙古的一家上市公司在2014年12月1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但是,经查明,该公司在上述公告中,未按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以及上交所的相关要求,承诺公司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重大事项。公司在未按规定出具承诺的情况下,于2015年1月22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而在上述9家公司中,存在违反相关承诺行为的,至少有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