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财税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56号
生效日期:2015.03.01
内容提要: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生效日期:2015.03.01
内容提要:国税总局对现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颁布)做了13处修改。多处在办理时限上进行了明确。如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上,第二十二条新办法修改为,“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而现行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生效日期:2015.03.01
内容提要: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第五条修改为:“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
生效日期:2015.03.01
内容提要:《公告》明确,根据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出口退税记录等将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分为四类。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相关电子信息齐全并经预审通过后,即可进行正式申报,申报时不需要提供原始凭证;管理类别为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按规定提供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除提供上述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外,还须同时按规定报送收汇凭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8号
生效日期:2015.03.20
内容提要:《公告》做出了两方面的调整:(一)增加免税品种类,将零售包装的婴儿配方奶粉、咖啡、保健食品、家用空气净化器、家用医疗器械等17种消费品纳入离岛免税商品范围。(二)放宽香水、化妆品、手表、服装服饰、小皮件等10种热销商品的单次购物数量限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
生效日期:2015.03.01
内容提要:《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内,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但是,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上述行政审批的调整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
生效日期:2015年3月1日
内容提要:《协议》正文对适用范围、国民待遇、保留限制性措施、金融审慎原则、电信文化专章、跨境服务、最惠待遇、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政府采购、保障措施、投资便利化等问题分别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协议》附件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商业存在方式下以负面清单形式保留的限制性措施。按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分类标准160个部门的分类,逐个领域作出具体承诺。除列明具体限制性措施外,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实行与内地企业同等的待遇;二是跨境服务、电信领域、文化领域以正面清单的方式列明新增开放措施。同时,为支持香港/澳门市民北上创业,对个体工商户做了更大的开放。
地方级税务法规:
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53号
生效日期:2015年3月1日
内容提要:非税收入项目的设立、变更、取消、停止执行和执收标准的调整,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政府债务收入、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外,由本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通过征收、收取、处罚、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财政资金。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字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生效日期:2015.03.01
内容提要: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办法》还规定了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确定计税价格、监督管理等事项。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按季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字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生效日期:2015年3月1日
内容提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四川省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季核定销售额、按季申报纳税方式或者按月核定销售额、按月申报纳税方式,具体方式由主管国税机关核定。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字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2号
生效日期:2015年3月1日
内容提要: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合理原则、公正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一事不二罚”原则。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公告
发文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生效日期:2015年3月1日
内容提要: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统一调整设定为百万元。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按《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提交《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或《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和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