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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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政务公开,2014年10月28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九号、第三十号、第三十一号。其中,第二十九号和第三十一号公告分别对财政部组织专员办检查的企业、金融机构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处理结果进行了逐户公告,第三十号公告对各省级财政部门检查企事业单位、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处理情况进行了逐省公告。
此次检查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重点,着力促进资本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对金融、通信、航空等重点领域的大型中央企业、部分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联合联动检查。此次检查紧密结合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将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重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检查表明,多数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年提高,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不断提升,较好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企业存在未有效实施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健全、财税政策执行不到位甚至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责成被查单位调整账务、补缴税款、上缴财政资金、整改落实,并采取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财政部门坚持寓服务于监督的理念,通过约谈、通报、下发管理建议书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